8月8日,恒业股份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公司设立时相关企业名称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珠海恒通、 平湖电力实业、嘉兴物资贸易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珠海恒通、嘉兴物资贸易参与设立公司后不久即退出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报文件,1995 年 5 月公司设立时,立项批复的嘉兴恒通与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平湖恒通存在不一致;历史股东珠海恒通以技术软件出资存在瑕疵;公司历史上分别由平湖电力实业、光明实业、上海丹阳、浙江加益、泰昌集团、陈秀银控股,控股股东变化较大。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公司设立时相关企业名称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珠海恒通、 平湖电力实业、嘉兴物资贸易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珠海恒通、嘉兴物资贸易参与设立公司后不久即退出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在回复中,恒业股份指出,公司设立时立项批复中“嘉兴恒通电子仪表公司”之名称,仅系公司筹划设立过程中对拟设立公司之代指,与实际核准名称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公司设立时,公司与股东平湖电力实业、嘉兴物资贸易均不具备电子式电能表的生产能力。为引进电子式电能表的生产技术,平湖电力实业、嘉兴物资贸易与珠海恒通签署了《关于组建平湖恒通电子仪表责任有限公司的实施协议》,协议约定,珠海恒通出资 60 万元,其中技术软件折价 30 万元,现金投入 30 万元。
根据《实施协议》,公司设立的目的为生产销售电子式电能表,共同开发浙江市场乃至华东市场。股东珠海恒通出资 60 万元,其中技术软件折价 30 万元,现金投入 30 万元。其中技术出资既包括对公司提供技术准备、技术培训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亦包括提供生产、销售电子式电能表所必需的各类生产、技术文件及产品各类证书报告等。因此,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引进相关技术,生产并销售电子式电能表。
根据恒业有限的工商资料、业务开展的凭证、股权变动的交易凭证等资料和亲历恒业有限有关历史沿革的相关人员的访谈,恒业有限于 1995 年设立后开始试生产,运营 3 年后珠海恒通、嘉兴物资贸易分别于 1998 年、1999 年考虑自身经营情况和投资安排决定退出,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股权款已收到,具备合理性,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化电能计量器具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面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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